Solusmate使用條款
第一條目的
本使用條款旨在透過確立使用Sellmate Corp. (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Solusmate服務(以下簡稱「服務」 )的會員(以下簡稱「會員」 )之間的權利、義務及其他必要事項,促進互惠互利。
第二個術語定義
1. 「服務」指本公司提供給會員的行動應用程式、網路平台服務、管理員頁面、附加服務及其他服務。
2. 「會員」是指向「本公司」提供其資訊並簽訂使用合約並使用「服務」的客戶。
3. 「ID」指會員自行設定並經公司核准及註冊,用於識別會員及使用服務的電子郵件地址。
4. 「密碼」指會員自行設定的用於驗證會員資格、保障會員權益的字母及數字組合。
5. 「付費服務」指「本公司」以收費方式提供的所有服務。
第三條條款和條件的公佈和生效
① 本公司在服務內或服務連結畫面上發佈本使用條款,以便會員可以方便檢視。
② 對於在包括韓國在內的所有國家提供的服務(以下稱為「全球服務」),本公司可以將本使用條款翻譯成英語、日語等韓語以外的語言並發布(以下稱為「全球使用條款」)。但全球使用條款旨在幫助海外用戶理解,若發生內容衝突或解釋差異,則以韓文版使用條款為準。
③ 公司必要時可製定個別條款或使用政策並另行通知,會員必須遵守。
第四條條款的修改
① 本公司在不違反條款限制相關法律、電子文件與交易基本法、電子金融交易法、電子簽章法、資訊通訊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律、電子商務中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消費者保護基本法等相關法令的範圍內,可修改本條款。
② 本使用條款可能會修改,本公司在修改條款時,應在修改後的條款適用日(以下稱為「生效日」)至少7天前,告知修改條款的事實及修改內容。但如遇對會員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變更,應於申請日30日前通知。
③ 公司在依據前款規定公佈或通知修改後的條款時,如果會員在一定期限內未明確表示意思表示的,則視為其已表示意思表示,如果會員未明確表示拒絕或解除使用合約的意思表示的,則視為其已同意修改後的條款。
④ 儘管公司已通知會員使用條款的變更,但會員未能知曉該變更,由此造成的損失,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使用者協議的成立
① 想要使用服務的人同意本條款的內容,申請成為會員,且「本公司」批准申請時,服務合約成立。
② 公司原則上同意會員使用服務的申請。但本公司可能不接受屬於下列任一類別的申請,或稍後可能終止服務協議。
1.
會員申請者因本使用條款而喪失會員資格,且未取得本公司重新註冊的批准。
2.
如果您沒有填寫公司提供的申請表上必填項目或填寫了虛假資訊。
3.
幹擾本公司服務的提供或他人使用服務的情況。
4.
如果您實施了本使用條款所禁止的行為或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行為。
5.
14歲以下兒童申請會員資格
6.
因其他會員的過錯
③ 若無備用的服務相關設備,或有技術或業務方面的問題,公司可以不予批准。
④ 依據第2款及第3款的規定,會員申請未獲核准或保留時,本公司原則上將通知申請人。
⑤ 服務協議成立時間為公司在申請程序中表示完成登記的那一刻。
⑥ 公司可以與會員協商,在本條款之外另行簽訂單獨合約。個別合約中另行規定的事項以外的事項,適用本使用條款。
第六條公司的義務和權利
① 本公司依照與會員達成的服務協議,提供會員行動購物應用程式及網路平台服務。
② 本公司向會員提供服務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本使用條款,不從事任何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並竭盡全力提供持續、穩定的服務。
③ 本公司盡力保護會員的個人資訊和商業訊息,以使會員可以安全地使用服務。
④ 公司遵守《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通訊機密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⑤ 會員對服務的使用提出合理意見或投訴時,本公司將進行處理,並透過管理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處理過程及結果傳達給合作方。
⑥ 如果對公司的任何員工、成員或官員進行任何形式的口頭或書面辱罵(包括辱罵或報復威脅),公司可以立即終止該帳戶。
⑦ 本公司保留向會員競爭對手提供服務的權利,並不承諾獨家性。會員也承認並同意,公司員工和代表可以是服務會員或供應商,不得使用會員的機密貿易訊息,但可以與會員競爭。
⑧ 本公司根據會員的要求而開發和補充的服務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本公司所有。
⑨ 如果對帳戶所有權產生爭議,我們保留要求提供文件以確定或確認帳戶所有權的權利。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您的營業執照影本、您的身分證影本、您的註冊信用卡的最後四位數字或公司就業證明。
⑩ 本公司保留自行決定決定帳戶合法所有權並將帳戶轉讓給合法所有者的權利。在不影響我們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無法合理地確定合法所有者,我們保留暫時中止或停用您的帳戶的權利,直至爭議雙方達成解決方案。
⑪ 本公司有權控制服務提供的對象,並可能隨時進行修改。我們也保留拒絕或刪除服務任何部分的任何資料的權利,包括會員使用的服務。本公司可能會向會員的競爭對手提供服務,但絕不會在過程中分享會員的機密資訊。如果服務帳號的所有權發生爭議,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凍結該服務帳號或將其轉讓給合法所有者。
⑫ 當發生系統故障及錯誤恢復或技術/行政緊急情況時,公司可以進入會員的服務管理頁面並採取行動,無需另行取得會員的同意。
第七條會員義務
① 會員應在本使用條款允許的範圍內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商店服務,不得針對服務的使用實施下列任何行為。
1.
申請使用服務或變更資訊時登記虛假資訊的行為
2.
竊取他人資訊、ID及密碼等服務使用資訊、財務資訊等的行為。
3.
冒充他人(包括本公司員工)或盜用他人名義使用服務或發送電子郵件的行為
4.
未經公司事先許可,複製公司提供的資訊供會員個人使用、用於出版或廣播、或提供給第三方的任何行為
5.
任何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包括本公司和其他第三方的版權、商標和其他智慧財產權。
6.
任何損害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聲譽或乾擾其業務的行為。
7.
發布虛假商品等可能對顧客造成損害或引起顧客投訴或抗議的行為
8.
淫穢、暴力、可恥、令人厭惡或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訊息或圖片
9.
在店鋪上刊登可能導致服務資訊通訊網路中斷的資訊、文字、圖形等,進而對公司管理和營運的資訊通訊網路造成損害的行為。
10.
以異常方式使用服務或存取系統的行為
11.
妨礙其他會員企業經營活動的行為
12.
故意幹擾本服務的運行,或傳輸可能幹擾本服務穩定運行的訊息的行為。
13.
任何違反其他法律或本使用條款或乾擾本公司業務的不公平行為。
② 會員應遵守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電子金融交易法、專業信用金融業法、電信事業法、化妝品法、電器及消費品安全管理法、增值稅法、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律、商標法、著作權法、兒童用品安全特例法等相關法令以及使用條款、詳細使用指南、服務使用說明、使用說明、服務使用說明、定期說明服務。
③ 會員發現第三方的行為對服務、廣告或廣告媒體造成不公平損害時,應立即向公司報告,與該第三方有交易關係的,應立即停止該交易。
④ 會員使用服務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會員有誠實、誠信管理其商品資訊的義務,必須管理和操作透過服務公開的所有會員商品資訊等,不得違反相關法律和本條款與條件。
2.
公司管道的管理員及個人通告等方式暴露公司依內部政策禁止暴露的產品資訊等,並須遵守相關法律及公司政策。
3.
如果會員在銷售某種產品時需要取得特定許可,則該會員必須在滿足要求後註冊該產品以供銷售或為其做廣告。會員未取得所需許可資格而銷售或廣告相關產品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均由會員自行承擔。
4.
會員不得存取本公司的任何服務,包括透過使用代理、機器人、腳本、蜘蛛或間諜軟體等自動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也不得透過存取未經授權的帳戶複製或監控內容和資訊。
5.
即使會員知道第三方的行為不公平地干擾了公司的服務,會員也不得繼續與第三方進行交易。
6.
在任何情況下,會員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方對本公司的服務造成重大負載或乾擾本公司或本公司運營的服務的正常運行,或試圖這樣做。
⑤ 若因會員的過失導致公司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會員必須立即向公司進行賠償,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解決糾紛。
⑥ 會員知悉並同意,會員服務提供公開的聯絡方式、退款政策、訂單履行時間表。
⑦ 會員知悉並同意,透過購物平台達成的所有銷售合約均由會員與客戶直接訂立。
會員負責透過會員購物平台銷售的產品和服務、材料和服務的創建和運營,以及會員與其客戶之間交易的各個方面。這包括任何客戶購買、退款、退貨、銷售或客戶服務表現、詐欺交易、所需的法律揭露、監管合規、違反或實際違反適用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會員提供產品或服務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消費者保護法)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行為。會員聲明並保證會員的購物平台,材料以及會員透過服務出售的產品和服務都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並且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或第三方權利。為避免疑義,本公司不是賣家,不對透過會員購物平台或服務出售給客戶的物品負責。會員不會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第三方權利。本公司並非賣家,對透過會員購物平台或服務出售給客戶的商品不承擔任何責任。

您對透過本服務提供出售的產品或服務(包括其描述、價格、費用、計算的稅費、缺陷、所需的法律揭露、監管合規性以及優惠或促銷內容)負全部責任,包括遵守適用法律。
⑧ 會員不得將本服務用於非法或未經授權的用途,並且在使用本服務時,會員必須遵守會員所在轄區的法律(包括但不限於版權法)、客戶所在轄區內適用於會員的法律以及使用本服務時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獲取和遵守運營所必需的或會員可能擁有的任何許可或權限要求)。
⑨ API 條款適用於會員對服務 API(如本文所定義)的存取和使用。您對使用您的 API 憑證(API 條款中定義)發生的任何活動以及確保您的 API 憑證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⑩ 您同意對於使用本服務進行的所有銷售,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務。
如果根據會員的要求連結新的支付服務,則將透過單獨的雙方協議進行。
⑪ 會員因廣告、活動、促銷等需要短時間內大量建立連結時,會員必須事先通知公司,並制定相互應對計畫。如果沒有事先告知,或出現雙方同意的替代方案之外的障礙,公司將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責任。
第八項個人資訊保護義務
① 註冊時提供的資訊發生變更時,會員應立即變更會員資訊或通知本公司。因未更正變更內容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會員自行承擔,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② 本公司未經會員同意,不得將會員資訊用於提供服務以外的目的或提供給第三方。但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除外。
③ 儘管有前款規定,如果透過購物平台完成了交易,公司將在與加盟店和會員之間進行商品交易及交付所需的範圍內,向加盟店提供會員的個人資訊。
④ 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努力保護會員的個人信息,制定會員個人資訊保護政策,並任命和安排個人資訊保護經理。
⑤ 公司為了安全地處理會員的個人訊息,制定並公佈「個人資訊處理政策」 ,其中規定了與個人資訊保護相關的事項。但是,本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政策》適用於本公司提供服務的範圍,並不適用於連結網站。會員有責任檢查提供連結網站和產品等的第三方的個人資訊處理政策,本公司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ID和密碼的管理
① 會員應自行負責管理自己的ID和密碼。
② 因非本公司責任的事由導致ID或密碼的洩漏、轉讓、出借等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會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③ 會員發現其ID或密碼被盜或被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將盡一切努力迅速處理該問題。
④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可自行判斷或依會員的要求變更會員ID 。
1.
若使用會員的電話號碼、居民身分證號碼等登記會員ID,則有侵害會員隱私的風險。
2.
如果引起他人反感或違背良好道德和禮儀
3.
經公司認定有合理原因時
第十條使用者協議的終止和使用限制
① 會員若希望解除服務使用協議,必須透過服務或電子郵件提交退出會員資格的申請,公司有義務盡快處理退出會員資格的申請。
② 會員死亡時,即喪失會員資格。
③ 若會員違反第7條規定的會員義務,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透過適當方式解除服務使用協議或限制、暫停該會員資格。
④ 會員可隨時要求取消服務,除非有特殊情況,本公司將從會員要求的取消日起盡快取消服務使用協議。然而,如果對服務有爭議或有未付的服務費,則可以拒絕終止。
⑤ 如果會員違反相關法令要求解密並提供加密的個人信息,或者要求以公司既定政策以外的方式進行轉換,公司可能不會予以配合。
⑥ 會員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情況時,公司可提前通知會員解除合約。
1.
如果您被限制使用服務超過兩次
2.
如果您冒充他人或使用非真實姓名申請服務
3.
如果您在公司允許的服務使用範圍之外使用服務
4.
收到科學技術資訊通訊部、中央無線電管理處、韓國網路振興院等機構的解除合約請求時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及條款的情況
第十一條服務期限及中斷
① 本使用條款規定的服務期間為自申請服務日起至服務協議終止為止。
② 本公司每年365天、每天24小時提供服務,除非有特殊的業務或技術狀況。
③ 公司因電腦等資訊通訊設備的維護、檢查、擴充、更換、故障、通訊中斷、系統故障或其他重大營運事由,可暫時中止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服務暫停的事實及其原因將在服務主螢幕上通知。
④ 因國家緊急狀態、停電、服務設施故障、服務使用量激增等原因,造成服務的正常使用受到妨礙時,公司可以限製或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使用。
⑤ 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司無法提供服務時,公司可以限製或暫時中止提供服務。
⑥ 第4款及第5款的情況,本公司將透過在服務螢幕上發布或透過其他方式通知會員。但如有不可避免的情況,可能會以事後通知代替。
第十二條服務費
① 月費為預先收取的費用,指從會員開始使用服務進行營業活動之日起的一個月的使用費。
② 管理員須至少在服務到期日3天前依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繳交服務使用費。
③ 公司根據各服務的條款和條件,對會員申請的每項服務收取使用費。
④ 因提供服務的成本過高或市場環境變化而需要變更服務使用費用時,公司可以透過與公司協商的方式變更服務使用費用。
⑤ 如果收取的服務使用費拖欠,公司可以限制免費服務和逾期服務的使用。
⑥ 會員繳交服務費時,必須以本人名義繳納服務費,以他人名義繳納服務費時,會員必須向公司告知具體情況。否則,將導致無法申請及延長服務,且本公司對因此造成的服務使用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
⑦ 服務費用以各會員單獨簽訂的合約為準。
第十三條版權歸屬及使用限制
① 公司創作的作品的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公司所有。
1.
本公司對其提供的服務內的產品,包括圖像,原始碼,結構和功能等所有版權均歸公司所有,會員僅有使用權。
會員在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在使用本服務時獲得的資訊提供給第三方或透過複製、出版或其他方法散佈。
2.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可能與Sellmate 、 Solusmate和公司商標混淆的文字和/或圖像、商標或標誌。任何以Sellmate和Solusmate商標原樣或類似形式使用的行為均被視為對Sellmate和Solusmate商標的混淆使用。
3.
承認並同意服務條款不授予會員實施任何 Sellmate或Solusmate專利的權利。
4.
會員上傳的任何項目均屬於會員,且(如果是)由會員負責,但公司可以使用和發布會員上傳的項目。會員對其上傳至服務的任何內容負全部責任。 公司可以在服務運作所需的範圍內自由使用會員上傳的物品。
② 會員在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透過本公司服務獲得的資訊用於營利目的或以複製、傳輸、出版、散佈、廣播或任何其他方式允許第三方使用透過本公司服務獲得的資訊。
③ 會員在服務內創作的作品、註冊資料、應用程式建構成果的版權均屬於會員所有。 如果會員提出要求,公司將提取並提供該會員的應用程式使用者、訂單和產品資料。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會員違反本條規定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① 禁止以除依照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使用方法以外的任何非正常方式使用服務或存取系統。
② 會員不得試圖分析購物平台的原始程式碼、任意更改或透過對購物平台進行反編譯、駭客攻擊或逆向工程等方式乾擾服務的正常運作。
③ 若確認有系統性詐欺行為,本公司可採取收回本公司向會員額外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優惠、限制使用特定服務、解除服務協議等措施。
④ 會員未經與本公司簽訂合法合約或公司同意,不得轉售商品或服務或將其用於商業目的。
第十五條使用限制
若會員存在本條規定之一的情況,公司可以限制其使用該服務。
① 會員30天以上未聯絡商城管理員時,本公司可將此會員帳號轉為休眠狀態。然而,如果會員在 3 個月內重新登錄,休眠狀態將被解除。
② 如果會員超過90天沒有存取購物中心管理員admin ,公司可能會限制其使用服務,並且在提供購物中心資料和設計等的備份期限後,刪除服務內的所有資訊。已刪除的資料和設計等稍後無法恢復。
③ 本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限制會員使用服務。
1.
用於合法電子商務營運以外的目的
2.
韓國通訊委員會、遊戲管理委員會、首爾電子商務中心、科學技術資訊通訊部、中央無線電管理處、韓國網路振興院等機構的暫停或終止使用通知時
3.
資訊通信網法》第44條第7款規定,傳播違法資訊的情況
4.
如果你實施了誹謗或侮辱他人的行為
5.
如果你實施了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6.
涉及犯罪行為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7.
使用或利用電腦病毒、惡意軟體等、駭客攻擊、伺服器攻擊等。
8.
如果您發送大量訊息,幹擾服務穩定運行,或連續發送違反接收者意願的廣告訊息
9.
如果你做出一系列幹擾公司業務的行為
10.
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而移動、變更、拆卸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或將其連接至其他服務時
11.
若您使用本服務時未使用產品註冊功能
12.
用於電子商務以外的目的時,例如企業或個人主頁、資料室或公告板
13.
未經本公司事先批准,將本條款與條件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贈與、出售或作為抵押品提供給他人
14.
本公司或關聯公司逾期繳交服務費等時
15.
違反本條款與條件規定的會員義務
④ 公司依本條款限制會員使用服務時,將提前通知。但是,如果預計系統運作將嚴重中斷或需要緊急措施,可能會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實施限制。
⑤ 會員使用時受到限制 自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解決原因,限制使用原因解決後公司將立即恢復提供服務。
第十六條公司責任免除
① 因第11條第3款及第4款的事由而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對會員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但若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則不適用此規定。
② 因第11條第5款的事由而限製或暫停服務時,公司對因此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③ 因會員或合作公司的過失而導致服務中斷時,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④ 對於因透過商品宣傳/廣告行銷服務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有缺陷、產品註冊資訊有錯誤或遺漏等而對使用者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產品責任)。
⑤ 對於會員因信賴關聯公司或其他會員所發布的資訊、資料或事實的準確性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⑥ 本公司對於會員因洩露或向他人提供其個人資訊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⑦ 本公司對會員因使用免費提供的服務而遭受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除非相關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
⑧ 本公司不保證會員透過使用服務所期望的收益,且對於因使用透過服務提供的資訊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地位的繼承
① 會員因繼承、合併、分割、事業轉讓/受讓等原因需要繼承與公司確立的法人地位時,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方式和程序申請轉讓/受讓。但是,對於某些服務,根據服務性質,轉讓或分配可能會受到限制。
② 會員因是外國人等事由而無法提交公司認定的轉讓或收購所需文件(印章證明書、身分證、身分確認文件等)時,公司可以拒絕該會員的轉讓或收購申請。
③ 公司在接收完公司指定職位的繼任者的相關文件等時,將公司所持有的會員資訊變更為繼任者的會員資訊。但是,如果有未支付的服務費或確定存在法律糾紛的可能性,則可能會暫停或拒絕繼任該職位。
④ 對於無法進行身分轉移的合作服務(支付服務、購買保障服務、廣告服務等),會員必須解除現有合同,由繼承者以自己的名義辦理重新註冊手續。
⑤ 依本條規定繼承的會員,應與原會員以同等身份,享有本條款項下的所有權利和承擔所有義務。
第十八條退款
① 發生多付或錯誤支付服務使用費等情況時,本公司將退還多付或錯誤支付的服務使用費。本條款涉及使用費,建設合約另行簽訂。
② 如果在服務期限內解除服務合同,公司將計算剩餘期限的服務使用費,並將剩餘金額退還給會員。但若會員折扣金額大於剩餘金額時,會員必須立即向公司支付超出金額(=折扣金額-剩餘金額)。
③ 會員預先支付的服務使用費的會員費不包含在退款金額內,且本公司免費提供的服務使用期限不包含在剩餘期限內。
④ 會員要求退還使用資訊服務所收取的預付餘額時,會員可退款。但會員免費獲得的儲值金額不能退還。
⑤ 依本條第2款或第4款規定退款時,將在扣除匯款費用、 PG費用等剩餘金額10%以內的金額後退還,或剩餘金額未滿10,000韓元時,將在扣除1,000韓元後退還金額。但如果退款是因公司原因導致的,則不會扣除退款費用。
⑥ 已進行預付費儲值的會員,若已完成發送訊息,則已扣除的使用費不能退還。
⑦ 使用簡訊發送服務的預付費儲值有效期限為自最後一次使用日起5年(儲值後未使用則為儲值日)。
第十九條合約終止
① 會員可以隨時要求取消服務,本公司將從會員要求的取消日起盡快取消服務協議,除非有特殊情況。然而,如果對服務有爭議或有未付的服務費,則可以拒絕終止。
② 會員違反相關法令要求解密並提供加密的個人信息,或以公司既定政策以外的方式要求轉換時,公司可能不予配合。
③ 會員屬於下列任何一項時,公司可以提前通知會員解除合約。
1.
如果您被限制使用服務超過兩次
2.
如果您冒充他人或使用非真實姓名申請服務
3.
如果您在公司允許的服務使用範圍之外使用服務
4.
收到科學技術資訊通訊部、中央無線電管理處、韓國網路振興院等機構的解除合約請求時
5.
違反其他相關法律及本條款與條件的情況
第二十條禁止轉讓
會員不得將本條款與細則項下的任何權利及義務轉讓或作為抵押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條損害賠償
① 一方違反本合約規定的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有過失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② 但,對於服務中斷或故障造成的損害的補償,考慮到網路環境的特點,如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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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斷或故障時間累積達3小時及以上的,賠償金額為最近3個月(不足3個月的,按相關期間計算)的日均服務費除以24,再乘以服務中斷或故障持續時間計算出的金額(含增值稅)的5倍。但服務中斷或故障時間是從會員通知本公司時起計算。
③ 儘管有前款規定,對於會員因合作服務等非公司直營的服務而遭受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22條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根據本使用條款,就公司與會員之間的服務使用協議以及會員之間的糾紛,以公司為一方提起訴訟時,適用大韓民國法律,並以公司總部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這些條款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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